网站首页 > 旅游路线> 文章内容

昆明3家旅游企业被罚29万元

※发布时间:2019-2-18 23:36:13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云南胜亲旅行社、云南康藤旅行社、云南中旅国际旅行社等,被罚款2.9万元。五华区市场监管局近期通报称,这些旅行社因为涉及网站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被罚款。除罚款外,执法部门还责令其限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整改。

  同时,昆明市工商局发布消息,上月昆明工商通过大数据抓取模式,仅仅10天时间,就在涉旅微信公号和知名度较高的第三方线条涉嫌违法线%。

  “辖区内旅行社、购物企业、景区、票务、酒店客栈等旅游类经营主体开设的网站,民营医疗机构、美容整形机构自有网站都是监管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实施了重点监管。”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开展以来,该局以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为重点,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为基础,通过打击网站虚假宣传的专项监管执法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的分析,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今年来已分别对云南胜亲旅行社、云南康藤旅行社、云南中旅国际旅行社等涉及网站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的旅行社给予了罚款 29000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整改。

  另外,该区还开展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针对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据悉,今年来对云南华美美莱、昆明新康生耳鼻喉医院、昆明中医胃肠病医院等几家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美容整形机构给予了罚款82.37万元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对网站进行整改。

  数据显示,截至上月底,五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共检查网站185户次,实地检查网店152户次,责令整改网站10家,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10件(已结案)。案件类型为违反广告法案件6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2件,违反合同法案件2件,罚没金额共计88.2665万元。

  旅游者王某一行2人通过“飞×网”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优乐美昆大丽6天B(雪山大索)”团队。随后,王某投诉旅行社及导游压缩旅游景点游玩时间、擅自变更行程,且增加购物店项目。

  经查,行程最后一天,旅行社在未与王某一行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指定安排了鲜花市场的购物场所,情况属实。最终,昆明市旅发委对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分析,本案中旅行社了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并将单方意愿给了旅游者。同时,该旅行社的行为,还违反了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条款。

  线上旅游服务越来越普遍,然而线上旅游也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损害了游客和消费者的利益,就会面临处罚。在云南省,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旅游监管部门都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昆明市工商局通报称,9月3日到9月13日期间,开展了节前线上旅游市场定向监测工作,对象主要集中在涉旅微信号以及知名度较高的第三方旅游平台的网店。

  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行动期间,共抓取昆明市涉旅微信号167个以及携程网、去哪儿网、飞猪网的网店314个,共481条数据。

  经过排查,现208条涉嫌违法线%。其中涉及进店购物、虚假宣传等的有32条,涉及加重消费者责任、年龄、不可抗力因素免除旅行社责任等共性问题的有176条。

  另外,昆明市旅发委的信息显示,截至9月中旬,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在今年旅游市场整治中,范冰冰与王学兵检查发现2个非法假冒旅游网站、47个无经营资质旅行社开设的旅游网店,并已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关停。据悉,除2个假网站外,这47个无证网店中,来自×程旅行网的19个、×哪儿网13个、×猪旅行网2个、欣欣旅游网7 个、糯米网4个、途牛旅游网2个。

  据原云南省工商局网站消息,今年1至8月份,云南省共查处涉旅案件258件,罚没金额2740万元。工商系统针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线上线下旅游市场检查,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强化“诉转案”“行转刑”,着力查处商业贿赂等重点违法行为,旅游市场执案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去年4月至今年8月,云南省共查办涉旅案件460件,罚没金额3599万元,向门移送涉旅案件9件。

  来自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消息称,云南省正组织积极拓展网络消费渠道,实现网络“12315消费服务站”零突破。

  具体表现为,加大了对国内21 家电商参与的“电商消费绿色通道”平台应用和推广力度,一改以往网络购物纠纷需要异地办理的传统模式,极大地方便消费者就近。同时,积极推进 “12315消费服务站”进网络交易平台工作,向云南叁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茶窝商贸有限公司、云南盘龙云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云南龙润茶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萨德克科技有限公司、昆明七南庆沣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网络经营和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授予“12315网络消费服务站”牌匾,实现了云南省网络消费服务站“零”的突破,开辟了云南省网络消费争议调解“快速通道”,推动了“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12315网络消费服务站”的信息互通和互动,更进一步拓宽了网络消费者渠道。(记者 吴双红)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