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女哭嫁习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离别,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
土家姑娘出嫁前“哭嫁”多在婚礼前三日开始,哭三天三夜。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数碗,邀亲邻少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属鸡的今年多大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嫁歌每首四句,先从母亲哭起,接着是父、祖、兄弟、姐妹。“哭”完直系亲属再“哭”旁亲。“哭”到哪位旁系亲人,则此人需送钱添箱。凡是来“劝”哭的人都要哭遍,女性则须陪哭。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感谢养育恩,诉说离别苦,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为即席作,见娘哭娘,见婶哭婶,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惋动人。
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本是土家民族独特风俗的传承,也是土家文化之精髓。十年前,土家女子出嫁时不会哭或哭得不动人,还会被人,而现在,土家族姑娘在结婚时却极少有人再哭了。
别失却那分土生土长的古朴韵味,别失却那分原始的生态文化,愿哭嫁歌不会成为土家族的“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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