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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问题与出:从身份认同到包容

※发布时间:2019-10-24 18:55:45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艺术学理论学科从成立以来就面临着身份认同的危机。经过近十年的建设,艺术学理论学科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都逐渐出来。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艺术学理论学科更加和包容。而且,从追求学科自身的纯粹性转向和包容,也是国际艺术学科发展的趋势。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区分、重返艺术学、海外艺术学科的发展趋势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经常听到人说,某人的研究不属于艺术学理论,而属于美术学、戏剧影视学、音乐舞蹈学、设计学或者其他学科。对于这种说法,我往往一笑了之,因为要彻底将它们划分开来,即使在理论上能够做到,在实践上也难行通。然而,当一些博士论文因为学科归属的问题而被评为不合格,当学科评估中某些研究因为学科归属问题而被同行质疑,由此引发的问题就不能一笑了之,因为如果严格要求,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和博士论文绝大部分都存在身份问题。如果艺术学理论学科中的重要学者的研究不属于艺术学理论,如果艺术学理论一流学科的博士生撰写的论文不属于艺术学理论,无论身处这个学科内外的人都会发问:艺术学理论怎么啦?我想问题不仅仅出在学者和学科点上,很有可能是学科本身出了问题。尽管在艺术学理论学科建立时就有许多对它的身份的质疑,但现在提出和思考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过时:究竟什么是艺术学理论?

  在艺术学从文学中出来之前,没有艺术学理论;在艺术学科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没有艺术学理论。因此,我们在对艺术学理论学科进行界定时,既无法从历史上获得启迪,也不能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只能从逻辑和现实两方面进行考虑。在艺术领域中,从大的分类上来讲,存在理论与实践的区分。这种区分早已有之,而且也没有人对它提出质疑。也许有人会说,不懂艺术实践就无法做好艺术理论研究;反过来也有人会说,不懂艺术理论就无法做好艺术实践。这里只是好与坏的区分,不是有与无的区分。换句话说,艺术实践与艺术理论之间的区分,是分类意义上的区分;好的艺术实践与不好的艺术实践、好的艺术理论与不好的艺术理论,是评价意义上的区分。评价意义上的区分不能取代和干扰分类意义上的区分。不好的艺术理论在分类意义上仍然是艺术理论,不好的艺术实践在分类意义上仍然是艺术实践。也许换成这种说更加清晰:好的艺术理论不会因为它好就变成了艺术实践,好的艺术实践不会因为它好就变成的艺术理论。理论与实践的区分是分类意义上的区分,与评价没有关系,不受评价的干扰。

  如果维持理论与实践这种大的分类上的区分,就不会出现艺术学理论的身份问题。所有研究都属于理论,所有创作都属于实践。明确了这种区分,究竟用什么术语来表达并不重要,只要不引起混乱就行。事实上,用艺术学与艺术来表达这种区分就比较合适。艺术学指理论研究,艺术指创作实践。只要是理论研究,不管研究对象是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设计还是一般的艺术规律,在分类上都属于艺术学。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创作,无论是有理论指导的创作还是没有理论指导的创作,在分类上都属于艺术。如此以来,艺术学就包括了现有的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以及分属于其他一级学科中的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学、电影学、设计学等等。如果将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称之为一般艺术学,将分属其他一级学科中的理论研究称之为门类艺术学,那么艺术学就包括一般艺术学和门类艺术学。艺术学要求写论文,艺术要求出作品。不管论文写的是什么,怎么个写法,如果是论文,就属于艺术学。不管作品是什么形态,采用什么方式和媒介,只要是作品,就属于艺术。这里的区分是显而易见的,无须进一步的辨析。对于这种区分的质疑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艺术实践,另一方面来自艺术理论。从艺术实践者的角度来说,有人会认为:有些艺术家对艺术实践是有研究的,有些艺术家对于艺术实践是没有研究的。如何将这二者区别开来?如何看待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难道不可以将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归入艺术研究和艺术理论之列吗?从分类意义上看,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与没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都属于艺术实践。如果说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是更好的艺术实践的话,它们之间的区分就只是评价上的区分,而不是分类上的区分。当然,我们不排除某人既是艺术家又是理论家。但是不能因为某人是理论家,他的创作就是理论;也不能因为某人是艺术家,他的理论就是创作。总之,有研究地从事艺术实践仍然是艺术实践,并不是艺术理论。对于集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于一身的人,我们也能区分哪些是实践,哪些是理论。从理论研究者的角度来说,有人会认为,有些研究是针对具体问题的,有些研究是针对一般规律的;有些研究是针对单个门类艺术的,有些研究是针对多个门类艺术的。研究具体问题的不能归入研究一般规律之列;研究单个门类的,不能归入研究多个门类之张翰眼睛密集图列。这种划分过于,尤其是在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都未能出台的情况下,任何对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的划分都是临时的,需要特别慎重对待。在我看来,既然目前只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我们还是不做进一步的划分为好。只要是理论研究、撰写论文,就都可以归入艺术学理论之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可以省去理论而直接称之为艺术学。艺术学一级学科下面可分艺术理论、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学、电影学、设计学等等,美术学下面可分美术理论、美术史、美术、美术管理,以此类推。但是,艺术理论下面不宜分出艺术史、艺术、艺术管理。因为没有与艺术相对的实践,只有关于艺术的理论思考。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在现有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中,只有艺术理论的建设比较顺利。跨门类的艺术史、跨门类的艺术、跨门类的艺术管理,都是难以操作的。正因为没有与艺术相对的实践,我们可以将艺术作为整个门类的名称,艺术门类下设艺术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设计等等一级学科。如果这是可行的话,我在下文中就用艺术学来取代有点别扭的艺术学理论。

  将全部理论研究(无论是一般艺术学还是门类艺术学)归入艺术学,可以解决不少实际问题。首先,是评价分歧问题。对于艺术学科的人才评价向来标准不一,有人主张重视理论研究,有人主张重视创作实践。如果将美术学归入美术之下,让它与诸如国、油、版、雕等二级学科并列,那么同在美术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的评价就会出现分歧,因为美术学属于理论研究,要求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国、油、版、雕要求创作作品和参加展览。将美术学从美术中提取出来,归入艺术学领域,就不会出现这种评价分歧。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都属于理论研究,都要求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在门类艺术中的所有二级学科,都属于创作实践,都要求创作作品和参加展演。这样就不会出现艺术家去写论文和研究者去做创作之类的现象。其次,是学术习惯问题。在艺术学学科确立之前,已经有了不少关于艺术的理论研究。这就像在美学学科确立之前,已经有了不少美学思想一样。没有那么疯狂的人,认为只有在鲍姆嘉通确立美学学科之后,才有美学思想。美学史通常从古希腊开始写起。也没有那么疯狂的人,认为只有在美学传入中国之后,中国才有美学思想。中国美学史通常从先秦开始写起。艺术学学科不可能是全新的,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因此,我们不宜将艺术学限定为某种全新的研究,而应该兼顾现有的研究。如果将现有的研究排除在外,只容许少数所谓新的研究作为艺术学,那么艺术学学科就有可能瞬间被抽空而坍塌。因为有没有艺术学学科,研究者们都在按照学术的规律和习惯做研究。不让某人进入艺术学学科,他可以进入美术学、音乐学等学科,这对他的研究毫无损失。如果所有的艺术学研究者都从中脱离出来,分别进入美学、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学、电影学、设计学等等学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艺术学学科中就不会剩下任何研究者,艺术学学科也就自取了。遗憾的是,这种征兆已经出现了。有些学校计划取消刚建立艺术学学科,将它归入美术学、音乐学等门类艺术学之中。尤其是在草创时期,艺术学学科应该壮大队伍,而不是清理门户。再次,是国际交流问题。我们今天称之为艺术学的学科,是我国的特色学科,在别的国家找不到对应的学科。当然,我们完全可以做出学科创新,做出人有的事情。但是,兼顾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我们将一级学科的艺术学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在国外是可以找到对应的学科的。比如,艺术理论可以对应于艺术哲学;美术学可以对应于美术史(art history),或者我们也可以直接将美术学称之为美术史;音乐学(musicology)国外有同名学科,电影学、戏剧学、舞蹈学、设计学等等都有相应的理论研究与它们对应。如此以来,除了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没有对应的学科外,它下面的所有二级学科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学科。鉴于艺术学一级学科就是由这些二级学科构成的,只要这些二级学科有对应的学科,就不妨害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前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在国外通常都是相对的,或者归在更大的人文学科下面,但是,近来也有将它们归结起来的趋势。比如,大约七年前,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组建了艺术学院(School of Arts),下设美术史与考古系(Department of History of Art and Archaeology)、音乐系(Department of Music)、英语研究中心(Centre for English Studies)、和电影研究中心(Centre for Media and Film Studies)。事实上,这个学院基本上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准确的名称应该叫艺术学学院。也许为了简便起见,就称作艺术学院了。这与大学艺术学院的情形相似。大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是艺术学系。当初之所以称作艺术学系而不是艺术系,就是为了强调它的学科属于理论研究而非创作实践。后来在艺术学系的基础上建立艺术学院的时候,没有命名为艺术学学院而是艺术学院,也是为了简便起见。大学艺术学院的学科仍然是理论研究,而非创作实践。或许我们可以将它读作艺术学-院,以示与侧重实践的艺术-学院相区别。当然,侧重理论的艺术学-院也可以有创作实践,侧重实践的艺术-学院也可以有理论研究,但是它们之间应该有主次区分。艺术学-院主要从事理论研究,艺术-学院主要从事创作实践。无独有偶,罗马大学(The Sapienza University of Rome)也在2010年将艺术史系与表演艺术系合并为艺术史与表演艺术系(The Art History and Performing Arts Department ),涵盖视觉艺术、戏剧、电影、舞蹈、音乐、文化遗产等各个方面的研究,与大学艺术学院的建制基本相似。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和罗马大学采取合并的方式将门类艺术学集合起来不同,有不少大学在原有的艺术史学科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新的内容来涵盖多个艺术门类。比如,斯坦福大学就将艺术史系(The Department of Art History)改为艺术与艺术史系(The Department of Art and Art History),包括艺术史、艺术实践、纪录片和影像艺术、电影和研究等部分。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传统艺术门类之间的边界日渐模糊,艺术学科也要求兼容和综合,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与传统的门类艺术学研究界限。新的兼容和综合的研究,建立在传统门类艺术学研究的基础之上。做出这样的调整之后,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首先,可以避免将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排除在艺术学之外。在相邻的学科门类中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比如,在哲学学科中,没有人会将关于科学、、教、、艺术、历史、文化等等的理论研究排除在哲学之外。我们也不应该将关于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等的理论研究排除在艺术学之外。其次,可以将艺术实践与艺术理论区别开来。艺术实践与艺术理论的性质和评价标准完全不同。将门类艺术研究和一般艺术研究都归属艺术学之中,将艺术实践归入相应的门类艺术中,可以避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错位。避免这种错位,有助于理论与实践各自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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