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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预订黄岛七天连锁酒店点错日期 要求改期、退款均遭拒

※发布时间:2019-1-21 9:43:3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5月14日,市民(化名)向记者爆料,自己于五一期间去青岛旅游,花117元用铂涛旅行APP上订了七天连锁酒店的大床房一间,却因疏忽将入住时间订成前一天,自己未入住宾馆订单页上却显示“已离店”,多次与店家协商更改日期,店家以“系统自动默认入住”为由不予更改日期或退款。

  据描述,4月29日晚,她与青岛的朋友驱车赶往位于黄岛开发区的七天连锁酒店井冈山店,上堵车严重,她提议提前规划线,节省上时间。此时,她的朋友发现订单状态显示为“已离店”,朋友意识到前一天自己错将入住日期4月29日点成4月28日。发现订错时间的朋友第一时间与酒店取得联系,几经沟通,酒店方给出的答复都是“预付款的房间无理改时间或退款”。五一假期将近,房间紧张,她们只好又花137元订了一个房间解决住宿问题。

  记者致电七天酒店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应仍然是无法退款,原因是预付款的房间不做另行通知,为客人整晚保留,而且款项不是打到酒店的账户。而针对记者提出的客人并未入住而却显示“已离店”的疑问,酒店方面表示“系统自动默认入住”。经协调,七天酒店提出赠送客人5000积分,可兑换一间客房。但和朋友仍然觉得这是霸王条款。

  质疑道:“要想弥补损失,还是要去住七天,要是没有住店的需求,相当于钱白损失了。人难免出错,订机票、火车票都有可能出错,订宾馆也不例外,为什么车票可退可改签,酒店却不可以?哪怕扣手续费也可以。系统是人做的,也能够人为进行操作和干预,系统默认这个理由经不起推敲。”

  为此,记者又联系了黄岛区的工商部门,经查,对方确有经营不规范行为,经调解,对方表示的朋友还可以来店免费入住一晚,但仍然退款。记者调查发现,这在酒店行业几乎是个公开的潜规则,市民在、上海、深圳等地均遇到过因订错日期而店家改期或退款的情况,吃了哑巴亏。消费者全额预付,酒店不进行电话确认,损失由消费者承担;电话预订,酒店还要打电话确认到店和预留时间。由此可见,消费者预付面临着更大的消费风险。记者又咨询了天地恒律师事务所的杨秀强律师,他表示,酒店不退不改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不改不退声明属格式条款。根据新消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同时,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履约或退回预付款。最后,他提醒市民网上订酒店或旅游产品、服务等,要注意预订事项与条款,并向客服明确具体退款条例。(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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